一、夫妻双方离婚女方如何争抚养权
1.准备能利于抚养娃的证据,像自身经济情况佳、住的地方稳、教育背景高之类的,这样能给娃更好生活学习条件。
2.着重突出自己对娃的关爱与陪伴,比如平时照顾娃次数多、和娃感情深等,让法官明白自己更适合带娃。
3.要是对方有不利于抚养娃的情况,像有不良爱好、虐待娃等,就得赶紧向法院举证,把对方抚养权优势削弱掉。
4.努力争取娃的意愿,要是娃有一定认知能力了,娃的意愿也是法院考量因素之一,但得保证娃的意愿是真心的。总之,女方得综合各种因素,积极找证据,提高争取抚养权的成功率。
二、女方争抚养权在法律上有哪些有利条件
在法律上,女方争抚养权有以下有利条件:
子女年龄:两周岁以内的子女,一般随母方生活。
生活环境: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;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,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。
抚养能力:女方无其他子女,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;女方的抚养条件明显优于男方,如经济状况更好、居住环境更适宜等。
男方问题: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,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,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。
子女意愿:子女已满八周岁且愿随女方生活。
三、夫妻离婚女方争抚养权法律依据有哪些
夫妻离婚女方争抚养权,法律依据主要在《民法典》及相关司法解释中。
不满两周岁的子女,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,除非母亲有重大疾病等不宜抚养情形。
已满两周岁的子女,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,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予优先考虑: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;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,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;无其他子女,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;子女随其生活,对子女成长有利,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,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,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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